一、依據《深圳技術大學課外研學學分認定與轉換實施辦法》,並充实考慮本學院的實際情況,特此制定以下實施細則,該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二、本細則所稱課外研學學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間,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從事學科競賽、科研創新、創業等實踐活動所取得的第一作者單位爲深圳技術大學的優秀结果,經認定後被授予的獎勵學分。
三、根據结果的類型和內容,課外研學學分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或擴展通識課學分的規則如下:
(一)學科競賽類
以下競賽结果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具體分值根據學校課外研學認定辦法執行:
1. 全国大学生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竞赛(竞赛清单序号86)
數字中國創新大賽智慧醫療賽道(競賽清單序號89)
2.全國大學生生命科學競賽(CULSC)(競賽清單序號52)
3.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競賽清單序號1),且结果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
4.“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競賽清單序號2),且结果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
5.“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競賽清單序號3),且结果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
其他競賽结果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二)科研項目類
科研结果內容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的,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其他科研结果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三)創業類
創業结果內容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的,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其他創業结果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四)文學藝術類
所有文學藝術類结果均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五)體育類
所有體育類结果均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六)語言類
學生自願參加雅思、托福、德福等語言考試並取得優異成績可以申請轉換對應的語言類課程成績,具體凭据學校課外研學認定辦法執行。
(七)發明創造類
國內發明專利(已授權)排序前三位(排名含指導老師),结果內容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且第一單位爲深圳技術大學的,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
其他發明創造结果(如國內實用新型或軟件著作權)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八)學術論文類
學術論文分爲高水平論文和一般論文,對應折抵分值根據學校文件執行,申請需附學校圖書館出具的檢索報告。
高水平論文的判定及認定標准爲:期刊論文發表于JCR一區,學生爲第一作者(含配合第一作者),且論文內容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的,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
一般水平論文的判定及認定標准爲:期刊論文爲SCI論文,學生爲第一作者(含配合第一作者),且論文內容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的,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
其他情況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九)專業技术資格證書類
與學院學科專業相關的專業技术資格證書可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其他資格證書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十)文化傳承類
所有文化傳承類结果均折抵擴展通識課學分。
四、對于可以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的结果,學生可以根據個人需求,在申請時選擇將該结果折抵爲擴展通識課學分,每項结果只能選擇折抵專業選修課學分或擴展通識課學分,兩者不行兼得,也不行將同一结果分折折抵。學生在申請時應謹慎考慮,一旦學分折抵類型經學院審核確認後,選擇將不行修改或撤銷。
五、學分折抵上限規則
1. 累计折抵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凌驾5分,且不凌驾专业选修课要求学分的三分之一。
2. 累计折抵扩展通识课学分不凌驾扩展通识课要求学分的二分之一。
六、重複结果學分折抵規則
對于內容高度相似的结果,若多次獲獎或同一结果獲集體獎與個人獎,學分獎勵只取最高值,不重複計分。结果內容是否高度相近由學院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審核裁定。
七、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深圳技術大學康健與環境工程學院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康健與環境工程學院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
2024年9月29日